關于對近期一些非法組織或個人盜用方圓名義向方圓獲證客戶發(fā)送所謂“監(jiān)督審核通知”的嚴正聲明
時間:2011年08月04日 鑒于近期不斷有一些非法組織或個人盜用方圓名義以“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或“方圓標志認證集團XX有限公司”,如湖北有限公司、廈門有限公司、或山西有限公司等,向方圓的獲證客戶發(fā)送所謂的“監(jiān)督審核通知”,借機兜售一些非法書籍或光盤,并聲稱1998元的資料費用可從“監(jiān)督審核費”中予以扣除,致使部分方圓客戶上當受騙,給其經(jīng)濟和精神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傷害,也給方圓聲譽造成了極壞影響。
對此,我們嚴正聲明如下:
一、 上述行為純屬非法詐騙行為,我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地的分子公司從未向客戶推銷或兜售過任何書籍或光盤,并在此鄭重承諾將來也不會;
二、 經(jīng)向國家認可委求證,該中心也從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發(fā)行過所謂的“培訓教材”,更未委托諸如“北京陽光名閣文化交流中心”等任何單位或個人收取過所謂的資料費;
三、 對于上述違法行為,我們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將保留依法追究其進一步法律責任的權益。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獲證組織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如有疑問敬請致電您的客戶經(jīng)理或項目負責人求證�! �
特此聲明!
對此,我們嚴正聲明如下:
一、 上述行為純屬非法詐騙行為,我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地的分子公司從未向客戶推銷或兜售過任何書籍或光盤,并在此鄭重承諾將來也不會;
二、 經(jīng)向國家認可委求證,該中心也從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發(fā)行過所謂的“培訓教材”,更未委托諸如“北京陽光名閣文化交流中心”等任何單位或個人收取過所謂的資料費;
三、 對于上述違法行為,我們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將保留依法追究其進一步法律責任的權益。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獲證組織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如有疑問敬請致電您的客戶經(jīng)理或項目負責人求證�! �
特此聲明!
方圓標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